内江市持国外驾照换国内驾照办理相关规定及指南

2015-02-11 13:27:08      点击:

内江市持国外驾照换国内驾照办理相关规定及指南

近年来,随着四川经济发展、中外交流的日益频繁,留学归国、出国务工人员回国及临时来川、长住的外国人员均呈明显增多趋势。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中外持国外(境外)驾驶证人员申领国内驾照提供服务,现将内江市辖区内各地市车管所办理国外驾驶执照换取国内驾驶证相关规定和业务办理指南罗列出来,以飨大家。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境外正式驾驶证原件、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需提供翻译件;

(四川地区国外驾照翻译认证机构:成都译联博雅翻译有限公司,028-86183368)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二、办理时限

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1、将国外(境外)驾驶证翻译;

内江市国外(境外)驾驶证翻译认证机构:

成都译联博雅翻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苏宁电器楼上)

咨询电话:028-86183368 / 028-86180138

E-mail:CDBYFY@163.COM

2、到内江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到当地车管所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4、驾驶人考场参加考试(合格后);

5、领取国内驾驶执照。

四、办理地点

内江车辆管理所  西林大道731号  0832-2263082


五、其它说明

1、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2、申请准驾车型为A1、A2、B1、B2的,除科目一之外还应参加科目三考试;

3、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有居留证件的应当向居留证件签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居留证件但持有有效签证或者停留证件的应当向出具住宿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应当向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内地居民、华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应当向居住、暂住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5、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机动车驾驶证;

6、申请人应当在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后三年内完成各科目考试;

7、国外(境外)驾驶证翻译请在认证翻译机构翻译;

8、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车管所咨询电话0832-2263082。